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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北区“第三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1   点击:   来源:课程建设中心   录入者:丁玉龙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中华经典诵写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根据常州市语委会《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会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三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和要求

(一)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

1.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 周岁,设立小学、中学(包括初中、高中)两个组别。

2.展示要求

参加展示的选手根据所教相应学段,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中(136首,见附件1)自行选取 1 篇(高中教师从义务教育7-9年级篇目中选取),分别用普通话朗诵、用规范汉字书写,并对诵读的诗文在现场进行讲解。

第一阶段为“书写”。每位选手在所提供的书写稿纸上用水笔规范书写朗诵作品内容,计时10分钟(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二阶段为“朗诵与讲解”展示。先朗诵作品(要求单独完成该环节,不得借助舞蹈、乐器等其它辅助手段,可配乐),再对朗诵的作品进行讲解(可使用PPT课件)。计时共5分钟

(二)诵写讲论文交流

1.参评对象:全区在职的中小学教师。

2.论文要求

对中小学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教育、语言文化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不超过4000字)。已公开发表或在其他省级(含省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不在报送范围。

论文所述实践须真实可信,引述数据准确。如有引文,须注明出处。严禁造假或抄袭,如有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论文标题用小二号华文中宋体,标题下方用四号楷体注明作者单位及姓名,正文一级标题为四号黑体,其他为四号仿宋体。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2.8cm,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

二、组织实施

1.各校选拔

各中小学 自行组织初赛,并在6月13日前上报选手一名给区语委办(见附件4)(过期不报算自行放弃)。推荐论文电子稿发送到183777955@{域名已经过期}邮箱。联系人:赵国琴,联系电话:13861018190 )

2.区级展示

区级“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将于6月14日由区语委、区教师发展中心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比赛时间:6月14日(星期四)下午半天。

比赛地点:飞龙中学

比赛方法:分中学组、小学组同时进行

流程:

12:30:选手报到,抽签。

12:45:选手书写诵读作品(由组织者统一发放书写稿纸,选手自带书写工具)。

13:00:诵读讲解比赛正式开始。

三、评奖办法

评出一、二等奖若干,并公示结果。一二名代表区参加常州市6月底的比赛。

 

附件:

     1.《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136 首)

     2.新北区第三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评分标准

     3.新北区第三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选手推荐名单

     4.新北区第三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论文推荐目录

 

 

新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861

新语〔2018〕2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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