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城乡学校均衡协调发展,发挥优势教育资源效能,努力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常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常政办发【2016】88号)、《关于开展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的通知》(常教人【2016】33号)和区《关于组织参加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首轮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结对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区两级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结对教师。
二、考核时间
市级结对教师考核时间为2017年9月-2018年8月,区级结对教师考核时间为2016年9月-2018年8月。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别见“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1)和“常州市新北区优秀教师牵手行动考核细则”(附件2)。
四、考核办法
1.各单位初步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后,分别由市、区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评议考核。
2.每个考核对象分类填写“考核表”(附件3、4)一份,提供相应年度履行职责结对情况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应由结对学校经办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按考核表上所列考核栏目顺序归类整理、编印目录并装订成册。于8月31日前上报相关部门,其中市级考核对象材料报送市教科院,区级考核对象材料报送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区政府512室)。
3. 考核合格的优秀教师将按相关规定拨发相关工作经费。
在牵手行动过程中,各单位要重视过程管理,严格审核,确保实效性。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