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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申报遴选教育部第二期中小学名师领航班工作室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1   点击:   来源:组织人事处   录入者:张爱娟

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遴选教育部第二期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班工作室成员的通知》(苏师干训〔2018〕39号)和市教育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教育部第二期中小学名师领航班工作室成员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作室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思想政治过硬,师德高尚,乐于奉献。

2.具有成长为省级名师名校长的发展潜质,教学、办学思想和教学、办学绩效在本市具有较大影响,能得到同行肯定和社会认可。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愿接受主持人管理与指导。

4.申报名师工作室的成员须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具备市学科带头人以上称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完成工作室培养任务。

说明:申报“郑春名师工作室”成员者应为小学语文教师;申报“蔡宏圣名师工作室”成员者应为小学数学教师;申报“卞珍凤名师工作室”成员者应为高中政治教师;申报“陈廷华名师工作室”成员者应为高中生物教师。

二、申报名额

省下达常州市推荐名额为各工作室推荐1名成员,我区可推荐名额也是各工作室1名,请各校根据实际进行申报,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以不申报。

三、申报遴选办法

采用个人自主申报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填写《教育部“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班”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向单位进行申报,经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区社会事业局。

2.审核推荐。区社会事业局对申报人员条件进行审核,择优选定推荐人选,并报常州市教育局。

3.推荐上报。常州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择优推荐,并根据评议结果确认最终推荐人选,上报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四、其他事项

请各校于2018年8月16日前将《教育部“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班”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两份)报送至局组织人事处张老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信箱xbzaj@{域名已经过期},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教育部第二期名师名校长领航班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8月11日

教育部“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班”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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