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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常州市中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6   点击:   来源:组织人事处   录入者:张爱娟

各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组织我区中学新任教师参加2018年常州市中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8录用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新任教师(之前参加过同类培训的新教师不再参加)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任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基本内容,初步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管理和教育学生、组织班级活动的基本能力。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课堂教学,备课、听课、评课,班主任工作,教师专业成长及案例评析。 

四、培训原则 

1.思想与业务素质提高并重原则。突出师德为先,为新任教师奠定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 
        2.理论指导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原则。体现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实践与反思,强调经验学习和榜样学习,遵循新教师专业成长的规律性。 
        3.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原则。强调个人主动发展,充分发挥校本培训在新教师成长中的作用。 
        4.适应性培训与持续发展相结合原则。重点是加强新教师的入职适应能力,同时让新教师获得专业持续发展的知识和能力。   

五、培训形式与分工   

总学时120学时,由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两部分组成。   

1.集中培训:60学时,由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实施。   

2.校本培训:60学时,由新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实施。所在学校要为每位新教师安排一名优秀教师作为指导老师,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校本培训。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阶段:2018年8月25日至8月27日(8月25日上午8:00-8:45报到) 

第二阶段:2019年5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常州市朝阳中学(劳动中路105号)四楼阶梯教室,建议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七、培训考核 

1.集中培训由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考核,以笔试成绩和出勤情况为主要依据。 
       2.校本培训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以下列几方面为主要依据: 30课时的听课记录; 2节公开课证明; 1篇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校本培训考核结果于第二阶段培训结束前交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   
       3.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对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考核全部合格者,发给试用期培训合格证,作为其转正定级的依据之一;不合格者不予定级。 

八、其它 

本期培训不收费。请以校为单位,于8月16日(周四)前将参加培训的新任教师名单(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局组织人事处张老师(Email:xbzaj@{域名已经过期}),联系电话:85177992。
       请各相关中学将本通知精神及时告知新教师,并督促其准时参加培训。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8月6日

xx学校2018年常州市中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班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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