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育员就业准入制度,不断提升保育员职业素养,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常州市新北区2017—2018学年度教育工作意见》,经与区人社局协商,决定组织中级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各幼儿园未具有初级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的保育人员。
2.已取得初级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拟申报中级职业资格人员。
二、培训内容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保育员职业道德及工作职责;幼儿生理、心理、教育和常见疾病预防及护理基本知识;保育工作基本技能训练。
三、考核鉴定
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分为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两部分,两项成绩都合格者,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幼儿园于6月28日(周四)前将“技能鉴定批量申报表”(样式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区教师培训中心(xbspzx@{域名已经过期})。由于本次培训报名需要进入统一系统申报,要求提供详细信息,身份证号码(18位,文本格式)、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文化程度、考生来源、民族、政治面貌、职业年限、出生日期、申报工种、申报条件、拟考级别、联系电话、考试类型、考试类别,这些项目必须填写正确,否则系统无法申报,填写时请参考附件文档sheet2中的说明。如有疑问,请致电0519-85133289。
2. 培训时间定为8月中下旬,具体详见通知。
3.正式报到参加培训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二寸工作照2张(照片反面用铅笔写上单位和姓名)。
常州市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