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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轮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6   点击:   来源:组织人事处   录入者:张爱娟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轮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的通知》(常教人【2018】2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除文件规定的第十五批省特级教师和第六批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必须申报外,请有市学科带头人以上专业称号且在专业发展上还有目标追求的教师也能积极申报。

2、申报教师原则上需跨校结对我区乡村薄弱学校,结对学校可自行联系报局审批,也可由局牵线结对。

3、各乡村学校也要抓住活动契机,分析本单位教育教学薄弱学科和薄弱环节,主动联系,与市区优秀教师结对。无明确结对对象的,可将结对需求报局组织人事处,由局统筹协调

4、所有结对项目,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实施的,需接受市教育局考核,享受市教育局下拨的相应工作经费,同时按局相关规定享受区级相关工作补贴(经费由局全额承担,金额根据结对实际情况确定)。非市级结对项目,报经区社会事业局同意后列为区级结对项目,接受区社会事业局考核,结对的优秀教师参照市级项目享受相关工作经费和补贴,所需经费由局全额承担。

5、请各参与教师和参与学校填写《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申报表》(表格见附件,无明确结对对象的单位将结对需求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以校为单位将申报表纸质稿(一份)于6月19日(周二)前报局组织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xbzaj@{域名已经过期}。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177992。

6、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结对对象,并进行三方协商,签订结对合作协议书。

 

附件: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轮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的通知》及附件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6月6日

关于开展第二轮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的通知(常教人〔2018〕20号).pdf

常教人〔2018〕20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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