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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6   点击:   来源:组织人事处   录入者:张爱娟

各乡村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 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启动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7号)和市教育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区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乡村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任教的教师,学校正职校长除外。

二、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热爱乡村教育事业,实施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业绩突出,具有区级及以上专业称号。

3.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在教育教学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是区域范围内公认的优秀青年教师。

4.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三、推荐名额

省下达给常州市的推荐名额为4人,市下达给我区的推荐名额为2人。

四、推荐程序

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择优遴选后,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

 五、申报材料要求

1.《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版)。

2.《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版)

3.业绩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

(1)荣誉称号证书、获奖证书。

(2)近五年科研成果:出版论著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发表论文需复印封面、目录、论文,课题需复印立项通知、开题报告、中期评估表、结题鉴定书、结题证书、结题报告。

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所在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1、2单独装订,材料3编印目录装订在一起。所有申报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请各校认真把关,择优推荐(原则上各单位推荐对象不超过1人),申报材料于2018年4月18日(周三)前报局组织人事处张老师,所需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送到邮箱:xbzaj@{域名已经过期}。过期不候。

六、有关要求

1.推荐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2.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奖励培养措施。入选对象分批纳入省领航名师工作室、京苏粤浙中小学卓越教师高端研修项目,组织入选对象参加疗休养,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促进他们专业发展,为他们成长为乡村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附件:

1. 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

2. 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4月14日

关于推荐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的通知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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