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苏师干训〔2018〕3号)要求,现就做好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组(省级名师工作站)成员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高尚的教育情怀。
2.教学业绩突出,育人效果显著,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高度认同。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愿望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重大教改实验项目;近5年(2013年—2017年,下同)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省级(含)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5篇,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相应年度出版)所列期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4.具有中小学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称号,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不受中小学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限制,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已获得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专业称号;近5年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省级(含)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8篇,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相应年度出版)所列期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二、申报项目
学前教育、小学数学、初中语文、高中化学、高中政治、中学历史。
三、申报程序
采用自主申报、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法人签署推荐意见后,填写《2018年省级领航名师培养项目成员推荐申报表》。
2.资格审核。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局属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后,择优选定推荐人选,并报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
3.评议推荐并上报。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
4.确定上报。市教育局根据评议结果确认最终推荐人选(每项目组2人),并上报省师干训中心。
四、其他事项
1.全省共遴选66名中小学名师,组建6个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组(省级名师工作站),进行为期3年的在职连续培养。每个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组(省级名师工作站)的成员由1名首席专家、10名全省范围内的名师组成。每个项目组聘请2名高校相关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担任学术顾问。
2.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组为先创建培养基地并确定首席专家,再遴选项目组成员。省师干训中心组织专家对市级推荐人选进行材料评审和面试答辩,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10名。
3.具体培养方式及遴选项目组成员见附件。
4.请各单位将项目组成员填写的《2018年省级领航名师培养项目成员推荐申报表》(一式两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于2018年3月15日(周四)前报局组织人事处张老师,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
附件:
1. 关于组织实施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苏师干训〔2018〕3号)
2. 2018年省级领航名师培养项目成员推荐申报表
3. 关于公布首届省级领航名师培养基地遴选结果的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3月13日
关于组织申报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组(省级名师工作站)成员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