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实施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苏师干训〔2018〕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组(省级名师工作站)的首席专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高尚的教育情怀。
2.教学业绩突出,育人效果显著,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高度认同。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愿望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重大教改实验项目;近5年(2013年—2017年,下同)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省级(含)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5篇,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相应年度出版)所列期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4.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且兼具中小学正高级职称和省特级教师称号(同等条件下,近5年出版过学术专著者优先)。
二、申报程序
采用自主申报、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法人代表签署推荐意见后,填写《2018年省级领航名师培养基地申报书》(培养方案、保障及措施等内容)。
2.资格审核。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局属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后,择优选定推荐人选,并报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
3.评议推荐。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并结合培养基地申报情况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4.确定上报。市教育局确认有关人选后上报省师干训中心。
三、其他事项
1.全省共遴选55名中小学名师,组建5个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组(省级名师工作站),进行为期3年的在职连续培养。每个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组(省级名师工作站)的成员由1名首席专家、10名全省范围内的名师组成。每个项目组聘请2名高校相关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担任学术顾问。
2.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组为先创建培养基地并确定首席专家,再遴选项目组成员。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先遴选培养基地,通过申报材料评审、首席专家面试答辩等环节,最终确定培养基地并首席专家。
3.具体培养方式及遴选项目组成员见附件。
4. 请各单位将首席专家填写的《2018年省级领航名师培养基地申报书》有关材料(一式两份),于2018年2月23日报局组织人事处张老师。
附件:
1. 关于组织实施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苏师干训〔2018〕3号)
2. 2018年省级领航名师项目培养基地申报书
附件1.关于组织实施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苏师干训〔20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