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拔2018年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的通知》(苏教师函〔2017〕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选拔要求和工作安排认真贯彻执行。
请以校为单位,于12月7日(周四)前将“申请表”(见附件,正反双面打印1份)和申请者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报局组织人事处,并将“汇总表”(见附件,excel格式)电子稿发至xbzaj@{域名已经过期}邮箱。联系电话:85177992.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拔2018年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的通知》(苏教师函〔2017〕14号)及附件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11月30日
关于选拔2018年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