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师﹝2015)2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新北区对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的整体部署和要求,现决定举办新北区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我区各幼儿园所有尚未取得园长任职资格的正副园长(含园长助理)。请各园于9月22日前将需要培训的人员名单发区教师发展中心邮箱(xbspzx@{域名已经过期}),名单要求详见附件。具体的培训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