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中小学:
为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不断优化师资结构,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引进人员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调查对象
1.各校2017年以在职人员身份引进的在编教职工(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各校2017年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
二、考核调查内容
详见附件2。
三、考核调查程序及方式
1.个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其中编内教师填写《常州市新北区教师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聘用制教师填写《常州市新北区聘用制教师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2、3,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学校通过座谈、听课、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引进(招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填写评价意见,并明确考核等次。
四、考核调查结果及运用
1. 考核调查的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 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编内人员,局将另行组织复核,并按照《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等有关规定,确定处理意见;对于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制教师,将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各校于3月16日前将登记表(每人1份)密封后交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1. 2017年新北区中小学引进教师需进行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2.常州市新北区教师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3.常州市新北区聘用制教师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