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拔2019年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18〕27号)(见附件3)转发给你们,请按选拔要求和工作安排认真贯彻执行。申请者的证书原件以及填报的所有信息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请以校为单位,于10月19日(周五)前将“申请表”(见附件,正反双面打印1份)和申请者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报局组织人事处,并将“汇总表”(见附件,excel格式)电子稿发至xbzaj@{域名已经过期}邮箱。联系电话:85177992.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拔2019年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27号)及附件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10月16日
关于选拔2019年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