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安排,市教育局决定于2018年11月3日实施教育教学理论考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科研能力。
三、考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
四、考试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实验中学(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定安中路12号)。
五、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对。
2.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已交卷退场者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3. 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任何书籍、资料、通讯工具(手机等)不得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凡违反规定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4. 试题一律用黑色墨水签字笔在指定位置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5.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纸反面朝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后方可离开考场。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不得带出考场。
6.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应特别注意雨雾等恶劣天气以及重大活动对交通的影响。
7.车辆服从学校保安人员安排,有序停放。
请各单位于11月1-2日到局组织人事处(新北区政府512室)领取准考证。
附件:常州市第十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理论考试名单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10月24日
常州市第十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理论考试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