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18年10月至12月。
二、集中整治范围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集中整治重点
重点规范语文、数学、外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集中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四、集中整治步骤
1.公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设置标准,成立区综合执法工作组(2018年11月10日前完成)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在区政府网站、常州国家高新区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并成立综合执法工作组。
2.对照标准自查自纠,筛查分类确定整改对象(2018年11月16日前完成)
各校外培训机构对照设置指导标准,自查自纠,主动整改。 各镇(街道)按照治理重点,在第一阶段摸排的基础上对本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力量进一步全面排查,重点摸清培训机构在安全隐患、办学资质、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分类登记造册,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3.综合执法,集中整治(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
根据筛查分类的问题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问题校外培训机构由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组负责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学科类问题校外培训机构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排出执法工作安排表,分期分批逐镇定点精准执法检查。现场执法时出具法律文书,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各问题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签署明确的处理意见,同时发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办流程”,并填写“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执法检查记录表”。
4.汇总信息,公布黑白名单(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有资质、无安全隐患和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进入《白名单》;对有安全隐患、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进入《黑名单》。区教育部门汇总建立《白名单》,通过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布,依法予以支持;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5.专项督查(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各镇(街道)向区专项治理办公室书面报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区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督查。
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举报电话和邮箱:
区社会事业局综合处(监察室):85127831,1115069029@{域名已经过期}
区教育文体局:85127250,xbqjywtj@{域名已经过期}
区民政局:85527065,2675999822@{域名已经过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5108237,120923016@{域名已经过期}
新北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常教终〔2018〕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