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中小学:
为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不断优化师资结构,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招聘的聘用制教师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调查对象
各校2018年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
二、考核调查内容
详见《常州市新北区聘用制教师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2)。
三、考核调查程序及方式
(一)学校考核
1.个人填写《常州市新北区聘用制教师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学校成立考核小组,通过座谈、听课、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对相关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试用期间的教育教学实绩、班级管理能力和师德师风。填写评价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二)区考核小组复核
区成立由局相关处室和部分学校人员共同组成的复核小组,对学校上报材料进行复查,并抽取部分学校进行现场考核,确定复核意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区教育局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结合学校考核结果建议和区考核小组复核意见,由教育局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四、考核调查结果及运用
1.考核调查的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制教师,将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聘用制教师作为我区编内教师的有效补充,师资水平至关重要,因此,各校要高度重视聘用制教师试用期考核工作,规范操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及时完善相应制度,加强对聘用制教师的过程管理,确保师资质量。对试用期考核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2.请各校于3月29日前以下材料以校为单位密封后交局组织人事处:1.《常州市新北区聘用制教师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2.相关人员的座谈记录、以教研组为单位的集中听课评课记录、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附件:1. 参加试用期满考核的聘用制教师名单
2.常州市新北区聘用制教师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3.学生满意度测评表和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