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常州市教育英才队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实施意见》(详见附件1)要求,现就第二批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二、申报条件 赴省内外高校访学的优秀教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备常州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或为常州市青年教师英才培养对象。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独立主持或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有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满足申报条件的个人,填写《2019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申报表》,自主向单位进行申报。 2.单位审批。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经单位审批同意后报送教育行政部门。 3.区择优推荐。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择优选定推荐人选,报常州市教育局。 4.大市遴选。市教育局委托常州市教科院对全市推荐人选进行综合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培养人选。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于2019年5月10日(周五)前向局组织人事处报送以下材料: 1.2019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并另附EXCEL格式电子版)。 2.2019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申报表(附件3,一式2份,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另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3.访学期间研究计划(一式3份,并提供电子稿)。包括课题名称、文献综述、课题目标、课题内容、课题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课题进度安排、主要参考文献,不超过1万字。 4.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5.近五年科研成果(复印件)。出版论著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发表论文需复印封面、目录、论文,课题需复印立项通知、开题报告、中期评估表、结题鉴定书、结题证书、结题报告。 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所在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1、2、3单独装订,4和5装订在一起。所有申报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所需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 材料报送地址:新北区政府512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177992;电子信箱:1007284681@{域名已经过期}。 五、其他事项 1.全市每年选拔不超过10名教师赴高校访学。 2.培养周期一般为1学年,采用全脱产学习方式。 3.推荐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工作年限、任教年限、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的,均以2018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附件: 1.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实施意见 2.2019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推荐汇总表 3.2019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申报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