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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2019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入园)须知
发布时间:2019-05-24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杨慎炎

一、幼儿入园

幼儿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没有固定的学区。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以就近入园、方便家长和有利于幼儿发展为原则。

幼儿园入园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各幼儿园6月15日发布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办理报名手续,7月6日公布入园新生名单。

1、具有新北区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户籍的幼儿报名需带哪些材料?

答:需凭房产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2、户籍不在新北区的幼儿如何入园?

答:需带好以下三项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咨询申请:

(1)户口簿、父母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

(2)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有连续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当地用工单位连续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3)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3、幼儿园收费有什么规定?

答:各幼儿园根据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收费,不得自立名目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择园费。低保对象子女入园,根据《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收费减免问题的通知》(常价费〔2002〕284号)精神,酌情减免。

 

二、小学入学

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相结合的方式入学,民办小学采取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按要求自主招生。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做到启动同步、信息公告同步、报名同步、审核面谈同步,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儿童均有一个小学学位。

小学入学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具有新北区户籍的儿童和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时间安排:

(1)5月30日,各公办小学发布招生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2)7月1日至2日,各公办、民办小学统一办理报名手续,递交入学申请材料。7月3日至6日公办小学审核施教区儿童入学申请材料,民办小学组织面谈。

(4)7月8日,民办小学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公办小学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5)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施教区小学办理补报名手续。

(6)7月31日前,各小学完成招生工作。

 

具有新北区小学所在学区户籍学生入学常见问题:

1、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需带哪些材料?

答: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上孩子,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学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2、怎样理解合法固定住所?

答: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新北区长期固定居住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3、怎样理解产权证?

答: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不包括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

4、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时,学区如何确定?

答: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学区的主要依据。

5、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该如何入学?

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到相应学区小学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未购房;

(2)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3)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6、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并且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这类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如果适龄儿童的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即使孩子出生后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从未迁动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所在的学区入学。

7、家长有两套以上独立产权房(都有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到哪里入学?

答:以父母一方和儿童户籍所在、且实际居住的那套住房所在学区来确定就读小学。

8、儿童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常住的,而父母双方户籍不在本区的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若父母双方为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等,可凭相关证明在该学区小学入学。除上述情况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9、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证的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父母一方和儿童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实际居住在有共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可以到共有产权证住房相对应的小学报名入学。如果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该儿童则应到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相对应的小学入学。

10、购买新建住宅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市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具有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户籍、家庭已购买唯一新建住宅房,虽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在2019年12月31日前交付的适龄儿童,由新建住宅房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11、热点公办小学学区内的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有何规定?

答:热点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其父母应在小学招生报名一年前(7月1日)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儿童和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学区内的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12、家里房屋本年度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家里房屋本年度(2018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30日之间)拆迁,但未重新购房,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仍安排到拆迁房对应的小学入学。

13、家里房屋往年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家里房屋往年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家长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与暂住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额的小学入学。

14、家里房屋拆迁后,已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家里房屋拆迁后已重新购房,不论是何时拆迁,适龄儿童都应到新居住地对应的小学入学。

 

户籍不在常州市区的儿童如何报名?

1、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1)试行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学校按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积分入学。(薛家镇、奔牛镇、西夏墅镇、孟河镇)

(2)未试行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学校(除薛家镇、奔牛镇、西夏墅镇、孟河镇外的镇、街道)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身份证(监护人)、户口簿等身份证明;②父母在现暂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③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有连续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当地用工单位连续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④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独生子女证或批准再生育一孩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联系单等)。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按照“资格预审、统筹安排”的原则执行,家长需提前准备齐全所有材料,按指定时间前往相应学校审核材料,资格预审时间为6月底7月初。(注:具体时间以各校通知为准,相关材料审核由公安、人社、计生部门和学校分工负责)

符合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友情提醒:如不符合入学条件,建议家长及早谋划,通过回原籍等方式妥善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2、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及外籍人士子女如何入学?

答:居住在本区的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如有房产,安排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如无房产,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外籍人士子女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报名入学。

异地引进高级人才是指市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子女申请就读时,需带好以下材料:(1)房产证或暂住地居住证;(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3)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电子备案表;(4)常州用人单位异地引进高级人才证明;(5)与常州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三、初中入学

公办初中采取户籍和居住地对口、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民办初中采取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按要求自主招生。公、民办初中实行同步招生,做到毕业生信息采集同步、资料审核同步、招生时段同步,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有一个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初中的招生。

初中入学对象为具有新北区户籍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时间安排:

(1)5月30日,各民办初中在校园网公布自主招生简章。

(2)6月6日-7日,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自主报名。

(3)6月28日,各民办初中在校园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4)7月15日前,各初中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核定的名单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以信件、电话、学校公告等方式告知。

(5)7月31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初中入学以免试、就近为原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家长提供的户籍、实际居住地等材料,统一安排学生到学区初中就读,一般情况下学生家长不需要自己到初中联系。

   有新北区户籍但在常州市以外的小学就读,如果要回新北读初中, 凭户口簿、房产证和在读小学出具的学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于6月的每周四下午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学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一张学生本人近期2寸彩照。咨询电话:88102061转807。

 

新北区所有民办初中根据“自主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简章以及规定的招生时序,同步实施招生。

1、民办初中的招生流程是怎样的?

答:民办初中招生流程分四步:

(1)公布简章。5月30日下午3∶00,各民办初中在各自校园网上公布自主招生简章。

(2)自主报名。6月6-7日,有报考民办初中意向的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招生简章自主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其它地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民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

(3)初中录取。各民办初中根据招生简章,按规定程序,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于6月28日在各自校园网上公示。

2、民办初中招生名额如何分配?

答:各民办初中根据各报名单位实际报名人数,按同一比例分配。这个“比例”即:某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数与报考该民办初中总人数的比。如,某民办初中招生计划为500人,填报该民办初中的总人数是2000人,那么该民办初中的分配比例就是1∶4。该民办初中就按1∶4的比例,根据各报名单位实际填报该校的总人数,测算出该报名单位的分配名额。“报名单位”是指:新北、天宁、钟楼3区内,一所小学即为一个报名单位,其他地区报名学生合计为一个报名单位。

3、民办初中报名应该注意些什么?

答:(1)报考民办初中,必须以家长和学生自愿为前提。同时,家长还必须充分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

(2)凡自愿报名并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入学资格;就读期间原则上不能转回公办初中就读。家长和学生应慎重报考。

(3)每名学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初中。目前,我市学生学籍已采用电子化管理,民办初中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学生的报名信息在某所学校一旦确认,其报名的通道便自动关闭,以杜绝多头报名现象。

 

新北区入学咨询电话:85127250,8512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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