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19】29号)转发给你们,并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单位将本通知及附件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相关人员,并按文件要求及时做好跟岗锻炼的相关工作。 2、导师工作补助经费由各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3、学员区级教学展示活动由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落实。 附件: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19】29号)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