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北区中小学名班主任成长营领衔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有关单位: 为加快优秀班主任培养步伐,大力推进我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全面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名班主任培育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决定开展新北区中小学名班主任成长营领衔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数量 1.新北区“市特级班主任成长营”领衔人:1名 2.新北区“市高级班主任成长营”领衔人:2名 3.新北区“市骨干班主任成长营”领衔人:2名 二、领衔人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无违法、违规、违纪和从事有偿家教的记录或举报。 2.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功底,教育管理能力强、水平高,具有独特的教育风格和教育艺术,深受学生爱戴和家长拥护,在全区有较高的知名度。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心青年班主任培养,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有过指导其他教师的经历并有实绩。 4.具有10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在区内有较大影响,目前仍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德育工作,获得过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有较强的德育研究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勇于创新精神,有多篇高水平的班主任或德育管理论文公开发表。 5.“市特级班主任成长营”领衔人原则上应为常州市特级班主任,“市高级班主任成长营”“市骨干班主任成长营”领衔人原则上应为常州市特级或高级班主任。 6.名班主任成长营方案设计精当、定位准确,三年发展目标明确科学,措施扎实有效,招聘成长营成员思路成熟,对拟招聘成长营成员的分工、专业发展有初步的规划和举措,需要的保障、支持条件考虑周到,成长营规章制度明确合理。 7.培育方案须包含学习交流、岗位实践、项目研究、参加竞赛等内容,其中设计的研究项目或课题应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和一定的独创性、可行性,研究内容科学合理,方法恰当,预期成果及呈现方式明确。 8.身心健康,年龄适中。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对照文件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材料目录见附件1),填写申报表(附件2)及成长营方案(附件3),交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审核。申报者所在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送区教育局。 3.专家评审。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者及其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确定领衔人人选。 4.公布名单。由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新北区名班主任成长营领衔人,并进行公布。 四、评选时间及要求 10月15日前,各中小学完成对申请者审核工作并上报各项材料,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新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新北区政府508室),同时将名班主任成长营领衔人申报表、成长营方案电子稿发送至670627853@{域名已经过期},联系人:吴海燕,联系电话:13775189057。 10月20日左右,区教育局组织材料评审。 10月底,公布新北区名班主任成长营领衔人名单,并招募成长营成员。 11月初,公布新北区名班主任成长营成员名单。 附件:1.新北区中小学名班主任成长营领衔人申报提交材料目录 2.新北区中小学名班主任成长营领衔人申报表 3.新北区中小学名班主任成长营方案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