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市集团化办学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8〕85号)文件精神,为总结提炼集团化办学经验,宣传推广集团化办学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集团化办学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常州市集团化办学核心校、成员校(含幼儿园)。 二、案例类别和内容 1.集团化办学视野下的课程建设 反映集团课程建设的现状分析及综合性论述,集团课程的课程规划、设计原则及策略,集团课程建设共同体的研究,核心校及成员校的引领与研发能力,集团课程建设的紧密型与松散型合作校的实施策略及路径,集团课程建设个性化创造的践行与有效策略研究(集团或者联盟成员校的课程建设对核心校的影响和作用),集团课程建设的硬件资源、教师资源、社会资源的共享共建路径和策略,集团课程建设的质量评估、评价机制创新及效能比析等方面的集团课程建设案例。 2.集团化办学背景下的学生素养培育 集团化办学背景下的学生活动策划案例、学生活动课程案例、学生活动评价探究案例、家校共育策划案例、学生活动机制探究案例。 3.集团化办学背景下的教师专业发展 在集团化办学背景下,以建立文化认同、集团组织重构或管理方式变革、制度建设或评价改革、制定教师发展规划或建立教师档案、设计组织卓有成效的研修活动、教师流动、资源保障和共享等多种途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案例。 4.集团化办学运行中的组织领导变革 反映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学校、委托式管理集团化学校、联盟式管理集团化学校、项目合作式集团化学校、结对帮扶集团化学校、城乡共建集团化学校在领导组织建构、领导团队培育、组织领导运行方面的实践案例和成果提炼。 5.集团化办学背景下的体制机制创新 集团化办学背景下,反映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关系,管办评分离机制的实践探索案例;反映学校和市场关系,企业与学校的协同发展机制探索案例;反映学校和社会家庭关系,社会家庭积极参与教育集团发展的实践探索案例;反映集团校之间关系,激活每个集团校主动发展的有效途径的实践探索案例;反映学校内部各要素关系,激发学校内部各种资源要素有效运行的实践探索案例。 6.集团化办学背景下的特色文化建设 反映集团校在办学使命、培养目标、发展愿景、办学举措等方面打造集团文化品牌,推进教育集团特色化建设,促进教育集团文化融合等方面的实践案例。 三、案例要求 1.实践案例要体现集团校在推进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有关拓宽办学领域、创新办学方式、优化办学机制、提升办学品质等方面问题难题的实践路径、主要措施。 2.实践案例应是集团校在推进集团化办学过程中经过实践验证、有一定时间积累的案例,必须具有创新性、可借鉴性、可操作性。 3.实践案例可以从集团化办学背景下的学校课程建设、学生素养培育、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组织领导变革、学校机制体制创新、特色文化建设等不同角度切入,宜小、细、精,忌大、空、虚。 4.实践案例要反映集团校在推进集团化办学过程中所采取的创新变革举措在实施后取得的明显成效,能使多数学生获益,教师获得成长,学校办学发生积极变化。 5.案例基本结构包括引言、背景介绍、主题内容、实施成效、问题和讨论等部分。有些信息不能直接放入案例正文的,可以作为附件放在正文之后。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案例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学校名为楷体_GB2312四号,正文一级标题为黑体四号、二级标题为楷体_GB2312小四号,正文为仿宋_GB2312小四号,行间距为20磅。 四、评选程序 1.学校申报。核心校对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成员校认真撰写实践案例,向区教育局申报,至少报一篇。同一所学校可以申报多个类别的实践案例。如学校已有案例成果属于综合性的,也可申报。近两年,学校集团化办学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也可以向区教育局报送,但不参与评选。 2.区局遴选。根据各校上报材料,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评议,优秀案例将报送市教育局。各核心校对申报案例汇总后,将汇总表(见附件)、实践案例纸质文本(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本报送区教育局。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3.组织评审。市教育局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常州市集团化办学优秀实践案例评选工作。奖项设置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申报案例总量的60%左右比例评出本次优秀项目的等第。 4.发文表彰。将经评审小组确定的常州市集团化办学优秀实践案例名单,在市教育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由市教育局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 5.交流研讨。获得一等奖的优秀项目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与研讨,并择优推荐入选常州市集团化办学系列丛书内容编辑出版;已发表的集团化办学文章也将择优纳入,供大家学习借鉴。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发动,用实践案例展现常州集团化办学的优秀办学成果。 2.各校要认真组织,精心梳理打磨,聚焦集团化办学中挑战和问题,突出解决方案和实践推进,让实践案例能真正凸现集团化办学的经验和智慧。 3.各校要加强引领,充分发挥优秀实践案例的示范、借鉴作用,推动提升我区集团化办学品质。 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姚振平,联系电话:85127357,邮箱:744067345@{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