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9年学校考核加分项目材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客观、全面地做好2019年学校考核工作,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综合评估办法(修订稿)》(常新教基〔2019〕3号)文件要求,现需各中小学上报2019年1月—12月学校综合创建、综合荣誉、团体竞赛等考核加分项目材料,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对照《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综合评估办法(修订稿)》(常新教基〔2019〕3号)文件中加分项目指标,如实填写好《2019年学校荣誉汇总表》。综合荣誉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各类竞赛活动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按所获荣誉的级别由高到低排列,汇总时先统计综合类荣誉,再统计竞赛类荣誉。 2.报送加分项目需提供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提供文件),加盖学校公章,按《汇总表》中的项目顺序排放。 3.请各中小学于2019年12月27日(周五)前将纸质材料上报教育处508室姚振平处,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744067345@{域名已经过期},邮件统一命名为“***学校2019年荣誉汇总表”。 4.注意事项: ①局考核文件规定范围之外的荣誉和竞赛成绩无需上报,科技类竞赛需是市级以上综合团体,单项团体无须上报;②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单独由协会、社团组织的无须报送; ③须是以校为单位的集体性综合荣誉,个人、班级等条线荣誉无须报送;④必须要有佐证材料; ⑤发证单位中含教育行政部门;⑥标题要完整。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