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轮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轮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除规定的第七批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必须申报外,其他具有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专业称号且不承担任何工作室、培育室领衔人工作的教师也可申报。 2、申报教师原则上需跨校结对我区乡村薄弱学校,结对学校可自行联系报局审批,也可由局牵线结对。 3、请各乡村学校抓住活动契机,根据本单位教育教学薄弱学科和薄弱环节,主动联系,与市区优秀教师结对。 4、所有结对项目,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实施的,需接受市教育局考核,享受市教育局下拨的相应工作经费,同时按局相关规定享受区级相关工作补贴(经费由局全额承担,金额根据结对实际情况确定)。非市级结对项目,报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列为区级结对项目,接受区教育局考核,结对的优秀教师参照市级项目享受相关工作经费和补贴,所需经费由局全额承担。 5、请各参与教师和参与学校填写《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申报表》和《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申报汇总表》(表格见附件),于6月18日(周四)下班前将两表格电子稿发至邮箱:592121698@ {域名已经过期},同时以校为单位将申报表纸质稿(一份)送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教师培训科南楼302室(新北区天目山路189号),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85133289。 6、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结对对象,并进行三方协商,签订结对合作协议书。 附件: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轮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的通知》及附件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