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有关学校:
根据《2020年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决定开展取得2020年新北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拟录用资格的考生现场选岗并签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二、选岗及签约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31日(周五)
2.地点:新北区新桥第二实验小学
三、工作流程
1、考生签到。考生于8:00前到三楼报告厅报到。
2、学校报到。学校校长及分管人事工作的中层带好学校公章于9:30到三楼报告厅报到。
3、选岗。按学科分组组织考生选岗。
4、签约。考生与学校签订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和未签订过就业协议的往届生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5、材料。考生签订好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意向书,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审核,选岗结束。
四、有关要求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当天进入选岗地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选岗前14天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能参加选岗:有高、中风险地区和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有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境外归来、疫情重点地区的发热人员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接触史;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上述情况。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在室内或近距离接触时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请所有考生务必带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初中英语考生带好英语专八证书,小学英语考生带好英语专四或以上证书原件,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道德与法治02岗位的考生带好中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本学科3年及以上初中教学经历材料。符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填写承诺书,录用后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考生签到的同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选岗意向表》请从附件下载,一式三份,带到选岗现场。
4.如有放弃选岗的,务必于选岗前告知;一旦选岗结束,一律不得再放弃所选岗位。
选岗工作咨询电话: 85127371(李老师 徐老师)
附件:1.2020年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岗位表
2.2020年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参加选岗人员名单
3.选岗意向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