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常州市中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招聘录用的中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0年公开招聘录用(含编内和聘用制)的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新任教师。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任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内容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路径;初步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班级管理能力。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课堂教学常规、听评课、班主任工作、教师专业成长及案例评析。 四、培训原则 1.师德师风建设与业务能力提升并重原则。突出师德为先,增强新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奠定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 2.理论指导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原则。注重实践与反思,强调经验学习和榜样学习,遵循新教师专业成长的规律性; 3.在线培训、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原则。强调个人主动发展,充分发挥校本培训在新教师成长中的作用; 4.适应性培训与持续发展相结合原则。提高新教师入职适应能力,同时引导新教师获得专业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培训形式与分工 总学时120学时,由在线培训、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组成。 1.在线培训和集中培训:60学时,由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负责实施; 2.校本培训:60学时,由新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实施。所在学校要为每位新教师安排一名优秀教师作为指导老师,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校本培训。 第一阶段 :2020年8月25日至8月28日。 本阶段采用在线培训方式,依托常州市教师发展信息化平台(www.jsfz.czedu.cn)开展。各单位须在8月20日前将新教师信息录入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域名已经过期}/cmsplus/index.html),并指导新教师加QQ群“2020年常州市区新教师培训班”(群号:789580881),确保培训正常开展。 第二阶段:2021年5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七、培训考核 1.在线培训和集中培训,由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负责考核,以在线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和集中培训出勤及听课情况为主要依据; 2.校本培训,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主要依据为: ① 30课时的听课记录;② 2节公开课证明;③ 1篇教育教学工作总结。 校本培训考核结果于第二阶段培训结束前交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由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于2021年4月组织实施,合格者另计区级培训10学时。 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对在线培训、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考核全部合格者,发给试用期培训合格证。获得试用期培训合格证书并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获合格等第,是新教师转正定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八、其它 本期培训不收费。请以学校为单位,于8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的新任教师名单(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邮箱(Email: xbspzx@{域名已经过期}),报送时文件名前加单位简称,如:**中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报名表。联系电话:85190810。 请各校将本通知精神及时告知新教师,并督促其准时参加培训。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8日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