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幼儿园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班的通知
为扎实做好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工作,根据局《关于开展新北区教师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常新教人【2020】12号)精神,决定举办2020年幼儿园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班,现就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全区各幼儿园2020年招聘的新任教师,已参加过区级及以上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明的教师无需再重复参加。 2、2019年招聘的因假缺课的教师,根据实际缺课情况参加相应专题培训。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幼儿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基本内容,掌握幼儿园教师的基本职业技能,初步具备独立开展幼儿园保教工作的能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幼儿园教师。 三、培训原则 1.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提高并重原则。突出师德为先,为新任教师奠定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 2.理论指导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原则。体现针对性和有效性,强调经验学习和榜样学习,遵循新教师专业成长的规律性。 3.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原则。强调个人主动发展,充分发挥校本培训在新教师成长中的作用。 4.培训学习与业务考核相结合原则。注重课堂实践,加强评课议课,强调实践与反思,促进新教师获得岗位胜任能力。 四、培训安排 1.集中培训:共5天,由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工学院和区教师发展基地校创建单位联合承办,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20年9月11-12日(详见附件1),第二阶段为2020年12月,第三阶段为2021年5月底6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校本培训:由新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实施。各校对照要求遴选优秀教师作为带教导师,开展师徒结对活动,认真制订带教方案,签订“师徒结对”协议书,积极为新教师培训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从师德、教育、教学、科研四个领域进行研训,在一年时间内完成以下任务: (1)指导新教师制订三年发展规划。 (2)督促新教师至少分别读专业教学和师德修养方面的书籍各一本,并完成读书心得。 (3)指导新教师正确熟练掌握教育教学专业能力。包括:幼儿一日活动组织、环境创设、教学和游戏活动的设计与组织、幼儿发展评价等。完成师徒互听课不少于1次/周;进行幼儿行为观察不少于1次/周;练习说、唱、弹、跳、画等技能,选择1项在新教师群内进行展示。 (4)督促新教师参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要求新教师参加教研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4次;指导新教师点评2节其他教师的课,写出评课感悟;组织教研组其他教师一同诊断新教师的2次教学公开课;督促新教师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反思。 (5)指导新教师开展班级建设。建立全班幼儿及其家庭状况信息档案1份;熟悉并参与制定班级日常规则1篇;独立完成教室环境布置1次;指导新教师进行1次家访;指导新教师写幼儿个案分析2例;会写幼儿学期综合评价评语。 (6)指导新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完成1篇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案例。 五、培训考核 考核内容由三部分组成: 1.集中培训出勤情况,计40学时。 2.校本培训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计60学时。 3.教学基本功考核,计20学时。 集中培训考核由区教管中心负责,校本培训和教学基本功考核由新教师所在单位负责并于2021年5月底前完成。 培训学时以各学员实际取得学时数为准,其中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分别低于规定学时的10%、教学基本功考核项目中教学技能和课堂教学有一项不合格者,均视作试用期培训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试用期培训考核合格的新教师,由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在江苏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中认定学时,并以此作为新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七、其它 1.培训报名:请以校为单位填写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报名表(附件4)并于9月7日(周一)前报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黄老师邮箱: 108487658 @{域名已经过期},上报的电子表格请以“单位简称+幼儿园新教师培训报名表”命名,联系电话:85133289。 2.请假与补课制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是新任教师上岗的前提条件,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以书面请假单形式报所在单位主持工作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同时须服从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课任务,否则作缺课处理。 3.经费保障:集中培训经费由局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校本培训和教学基本功考核经费由各校在本校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是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作为评选校本培训工作先进单位的一项重要指标,期各校能高度重视。 附件:1.新北区幼儿园新任教师试用期集中培训课程安排表(第一阶段) 2.新北区幼儿园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学校考核登记表 3.新北区幼儿园新任教师试用期教学基本功考核评价表 4.新北区幼儿园新任教师试用期区级培训学时统计汇总表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