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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常州高新(新北)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4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薛辉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深化课程改革,扩大优秀教学经验成果的影响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高新(新北)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围绕课程、学科建设、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二、评选要求

1.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发展素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2.必须围绕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要产生广泛而积极的影响,在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程序

1.单位申报。各单位认真总结提炼已有教学成果,填申报表,并在2020年10月30日之前向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申报,并将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附件1、2)报送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彭宏伟、薛辉,联系电话:0519-85131931,电子稿发邮箱107429633@{域名已经过期}。。原则每个单位申报2—3项,其中围绕学科建设的1项 

2.区级评选。根据择优原则,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区级培育项目

四、评选方法:档案检查和调查了解相结合。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根据附件要求填写申报书、项目研究计划书和汇总表。

2.申报书和项目研究计划各交1份纸质稿,申报书、项目研究计划书和汇总表电子稿发统一邮箱。

3.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只交1,材料要精简。

4.所有佐证材料截止时间至2020年10月底。

常州市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高新(新北)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2:高新(新北)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研究计划书

附件3:高新(新北)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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