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双随机、一公开”暨2020年度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双随机、一公开”暨2020年度监管工作的通知》(苏教备函〔2020〕1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管事项 根据《省教育厅中小学图书馆(室)随机抽查事项具体内容》,制定《常州市中小学图书馆(室)随机抽查事项评价表》(详见附件),对全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与应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监管对象 全区中小学图书馆(室)。 三、监管方式 1.将采用自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管工作。 2.各单位由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抽查比例不低于20%。 四、时间要求 1.各校要求12月14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上报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装备信息科汇总。 2. 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于12月18日前组织人员按抽查比例完成抽查工作,并将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录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3.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在12月下旬组织人员按比例进行抽查各区。 五、人员要求 1.检查人员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组成,检查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 2.检查人员要求具备中小学图书馆相关建设和管理经验,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职业道德素质高。 六、其他 1.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细致、务实负责地开展这项工作,按时完成抽查和信息填报工作。 2.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建议,请及时联系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袁定胜,联系电话:85128577,邮箱:xbqly@{域名已经过期}。 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