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课程改革的需要,发挥考试评价对教学的引导功能,强化教师的试题研究意识,提升道德与法治教师的命题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举行了2021年新北区初中道德与法治命题培训活动。本次活动特邀常州市道德与法治学科教研员戴慧老师做了《提高命题能力,增强测评科学性》的专题讲座。
一、追根溯源,了解命题背景
在培训开始之际,戴老师向我们展示了关于试题改革的国家政策。从政策中,我们了解到试题的命制是不断发展与创新的过程。想要命制一份难度恰当、效度明显、区分度合适的试卷,教师不仅要深入挖掘教材和知识点,还要了解学情、国情、时事以及国家政策的变化,让试卷既能考察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又能符合政策要求。戴老师特别介绍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该文件强调“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加强专业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等。通过政策研读,我们明晰了国家大指挥棒的方向,精准把握了命题趋势。
二、立意当头,挖掘命题过程
命题能力是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学科核心素养评价的开展与实施。在本次讲座中,戴老师提出:命制试题要遵循立意--情境--任务--教材(答案)的路径,并了解其内在关系。戴老师特别强调了立意的重要性。她认为试题立意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审读要素和必经环节。然而,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无论是命制试题还是课堂上指导学生答题,总是局限于选择、审读情境材料与任务,甚至直接指向试题答案,往往忽视了试题立意这一要素和环节,时常导致情境选择的盲目性、任务设计的随意性,答案编制缺乏科学性、创造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只是简单的做题,缺乏对命题者为什么要编制这道试题、如何编制这道试题等问题的理解过程,这样,就难以避免学习中机械训练的状况。其次,在立意明确的基础上,要创设符合真实性、时代性、生活性和公平性的情境,确保立意能准确表达,达到考察意图。戴老师明确了情境的公平性并不是绝对公平,而是在公民未来应掌握的能力或情境下的公平。最后在编制答案中,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开放性。
三、阐述要求,祝愿再接再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