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加强我区师德师风建设,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利用教职工大会、教研组会议、备课组会议等时机,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交流,并将实施细则列入教师培训内容,做到人人应知应会、必知必做。 附件: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