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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分类 |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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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7-04-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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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地址 |
180.116.1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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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件 人 |
姓名:赵** 手机号码:139*****148 |
信件标题 |
关于代课教师同工同酬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于我区代课教师的关心,即将实行同工同酬的招聘录用。本人长期以来一直在新北区担任小学代课教师,教龄16年,本科学历,职称小教一级。获区英语基本功大赛三等奖,每年被评为街道优秀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长期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深受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喜爱。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在招聘录取过程中,是否可以考虑优先录用或者适当的照顾和加分。可以继续为新北区的教育贡献自己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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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复 人 |
办公室主任 |
回复时间 |
2017-04-18 00:00 |
回复 |
你好!关于今年备案制教师招聘工作,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拟定方案。对于我区代课教师情况,去年底我们进行了调查摸底,也了解到有一批像你这样代课时间较长的教师,对这部分人员所付出的努力和对我区教育事业的贡献,我们是知道的,区里也在考虑如何妥善处理,但你提到的采取优先录用或加分,我们觉得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问题,因为备案制教师是需要通过选拔性考核择优录用的,不过我们也正在多方调研,届时会采取尽可能公平合理的招录办法,希望你理解和支持!感谢你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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