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关工委工作
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细则(试行)
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项目 |
内 容 和 要 求 |
权 重 |
自评分 |
考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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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领 导 (40分) |
1. 学校关工委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老同志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能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校关工委可与校教师退休协会、离退休党支部合署办公。有日常办事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能按制度常态开展关工委工作。 |
关工委班子健全4分;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2分;有办事机构和专兼职人员3分;能常态开展关工委工作4分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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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工委工作纳入党政工作运行轨道,与其他工作一起列入计划、总结、考核和评比。领导专题会议有关工委工作的记录。有关上级的精神及时向关工委通报。 |
纳入运行轨道,计划、总结、考核、评比中有体现5分;有领导会议记录2分;向关工委老同志通报上级精神1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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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领导重视、支持并主动指导关工委工作。 相关部门主动配合。关工委有活动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关工委的活动经费能保证,对参加关工委日常工作的老同志有相应补贴。 |
领导重视并主动指导3分;相关部门主动配合2分;办公场所和条件2分;有活动经费3分;日常工作老同志有补贴3分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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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有条件)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人数达50%以上,并建有统计档案。 |
参与达50%以上得5分,每少5%扣1分;建有档案3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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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开 展 (35分) |
5.支持关工委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指导老同志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民主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 |
开展其中1项活动得3分,2项以上(含2项)得6-12分 成效和资料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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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指导老同志对贫困学生送温暖、献爱心,有老同志参加学校的帮困助学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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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织、指导老同志对思想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特别的关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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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织、指导老同志对学校青年教师开展“传帮带”工作,传承学校优良的文化传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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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组织、指导老同志参与家长学校、社区青少年教育、维护学校周边环境等公益工作。 |
开展其中1-2项活动得3-7分 成效和资料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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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组织、指导老同志参与优秀教师进社区免费导学的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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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支持关工委根据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且有一定实效。 |
有活动3分 有工作成效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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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身 建 设 (25分) |
12.重视关工委成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创建“四型”关工委;关工委负责人或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中的老同志有人能够上网查阅信息。 |
学习有计划、有材料、有记载5分 能上网查阅信息3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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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开展关工委工作骨干培训,并取得较好效果。 |
有骨干培训记录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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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工委有必要的规章制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主动向党政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和上级关工委所布置的工作任务;档案资料齐全;重视宣传报道工作。 |
规章制度2分 计划2分、总结2分 汇报和完成任务2分 档案资料齐全2分 宣传报道工作2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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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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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1.工作有特色,在全市有关会议受表扬加1分;在省内外影响较大,加3分。 2.近三年,关工委工作经验专题文章在市级会议交流、刊物发表有一篇加0.5分;省级会议交流、刊物发表的有一篇加1分;在国家级会议交流、刊物发表的有一篇加2分。(提供附件) 3.近三年,学校或校关工委个人、集体受市教育关工委表彰的有一人加0.5分、集体加2分;市关工委和省相关部门表彰的有一人加1分、集体加2分,受国家相关部门表彰的有一人加2分、集体加3分。(提供附件) 4.离退休老同志关工委工作参与率在50%以上,每增加10%,加1分 。 |
限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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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领导签字: 考核组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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