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精品教育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关工委:
根据省教育关工委《关于开展“精品教育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品教育项目”评选表彰范围
由学校关工委组织撰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要内容,以主题教育活动为主要抓手,以“讲师团”宣讲为主要形式,体现时代性,富有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和针对性,在近两三年的教育活动中为广大青少年喜爱,教育效果显著的优秀教案(讲稿)。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精品教育项目”优秀教案,每篇文字3000--5000字。请提供如下材料:
1.书面材料两种:参评讲稿一份(正文字号不小于4号);申报表(详见附件)一份。
2.电子文档压缩包一个,内含:参评讲稿电子稿、申报表电子稿、与讲稿配套的PPT(如有,请提供)。
三、申报数量和程序
各校申报的“精品教育项目”优秀教案原则上不超过2篇,申报材料上报区教育关工委秘书处(区行政中心508室)。由区教育关工委组织初评,初评通过后,由市教育关工委在申报表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集中报送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秘书处。
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接本通知后,各校即可开始“精品教育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
请各校按上述通知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精品教育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新北区教育系统关工委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