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常新关工委【2016】5号关于评选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对照有关条件,自主申报推荐学校关工委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附件:常新关工委【2016】5号关于评选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新北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6年8月31日
常新关工委【2016】5号关于评选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160713.doc
各中小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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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常新关工委【2016】5号关于评选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新北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6年8月31日
常新关工委【2016】5号关于评选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1607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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