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关工委作用 推进家长学校建设
新北区教育系统关工委
家庭教育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我区得益于开放开发的政策,建区以来,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物质文明得到充分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但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改革开放和推进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引进西方先进技术、经验、文化的同时,一些消极的文化、腐朽的思想也乘机渗透,一些家庭对独生子女的娇生惯养,以及大量单亲家庭、问题家庭的出现造成对子女家庭教育的缺失等等,对我区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我区教育关工委以贯彻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的意见》为契机,积极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为抓手,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加强对家长学校工作的领导。
家长学校是宣传正确家庭教育思想,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场所,是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是联系学校、家庭、社会并促进三结合教育的桥梁。我区教育关工委充分认识到办好家长学校对提升学生家长素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提升全民素质的重要意义,着重从两个方面加强对家长学校工作的领导。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组织。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系统关工委参与对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并与区委宣统部、妇联、关工委和团委等部门配合,形成共管合力;区教育系统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均建立了家长学校领导小组,形成上下协调的管理网络。二是建立健全基层学校家长学校。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成立了家长学校,并明确家长学校指导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园长)任主任,分管教导主任、团队干部、班主任、教师和学生家长、社区工作人员代表为成员,负责对家长学校的日常管理。
二、建立制度,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家长学校工作。
家长学校制度是规范家长学校管理和保障工作开展的基础。我区要求各校关工委依据《江苏省家庭教育纲要》、《江苏省家长学校工作规程》、《家长行为规范》等文件,制订家长学校工作制度,并要求每个家长学校做到“九有”:即有班子、有牌子、有制度、有计划、有教员、有教材、有活动、有记载和有成效等,要求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家长培训1次,编发家校联系信息2次,召开各年级家长会议1次,开展上门、电话、短信息或网络邮件等各类家访活动每位家长至少1次等。
区教育关工委重视从多方面做好为基层家长学校的服务工作。一是订好教材,为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配订《江苏省家长学校教材》;二是培训基层教员,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教材》教学骨干培训班,提升家长学校教师教学水平;三是建立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提供区级教员,根据学校需求,到学校为学生家长作讲座,提升学生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四是关爱弱势家庭子女,开展帮教结对、帮困助学等活动,2008年以来,全区共结对500多名学生,转化了一批后进生,帮扶贫困生2383名。
三、开展活动,丰富内涵,提升家长学校办学水平。
我区教育关工委以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丰富家长学校工作内涵。一是开展“万名家长受教育”活动,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家长家庭教育讲座,组织“知心姐姐”到学校巡回讲演,编印家校联系校刊校报;二是与妇联等部门每两年联合开展一次千名校级“文明家长”和百名区级“文明家长”的评选活动,发现和宣传家庭教育的成功典型,发挥先进的引领作用;三是开展“万名家长评学校”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均成立了家长委员会,让学生家长参与到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来,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四是积极探索建立家长学校考核评价机制,2007年与区妇联等联合出台了《关于争创“优秀家长学校”活动的意见》,制订了新北区优秀家长学校的评选标准,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积极参与到争创活动中来,并对照标准,逐项推进,逐步完善,近两年来,全区家长学校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我区教育关工委家庭教育工作在完善家长学校的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一些学校对家庭教育的工作重视还不够,一些学校家长学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工作水平还不高,家长学校建设还不平衡,等等。我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建设,探索走家长学校的特色化发展之路,进一步开创全区家庭教育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