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所周知,教育部在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为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确保教师队伍准确实践,2021年3月15日,西夏墅中心小学邀请了江苏圣典(常州)律师事务所的李成云律师,给西小全体教师全面解读《规则》内容。
李律师以自身专业的知识素养,结合对教育工作的理解,从出台的背景意义、全文解读、具体运用解读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剖析。
首先,李律师从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出发,以国家角度解读《规则》出台的背景。介绍了教育惩戒概念的定义,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规则》中还明确教育惩戒的分类以及对应的处理方式,让老师们有据可寻,有法可依,同时又能避免触碰教师的行为红线。
其次,李律师从第一条制定的目的,到适用范围,再到各部门职责等等共二十条,逐条进行了全面解读,解读过程中结合各地真实的校园案例,让每一条规则条限都能清晰地传达给老师们。
最后李律师解读了规则的具体运用,明晰实施教育惩戒需把握的原则以及判定实施教育惩戒行为的标准,指导学校合理合法地制定相关校规校纪,并对实施教育惩戒需遵循的程序进行了梳理。
此次培训不仅让老师们清晰了教育惩戒制度的意义与用途,更是提高了西小人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我们既要遵守法律,坚守底线,同时也要学会懂得运用法律,维护校园稳定发展,为祖国的未来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温馨的家园!
(撰稿:朱华冬 摄影:邹丽琴 审核:曾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