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藤花下·诗意正心”党建品牌之党纪学习教育活动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严格的纪律性是保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障。根据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为严格按要求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强化遵守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5月14日上午,中共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活动由支部副书记姚建法主持。
书记党课:党纪学习教育在心在行
新桥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张红梅校长给大家上了主题为《高标高质深入推进 走深走实党纪教育》的主题党课。张红梅书记强调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的重要性,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随后张红梅校长带领大家对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为何要在此修订《条例》、新《条例》的修订内容、新《条例》的重点学习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最后张红梅校长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创新是永恒的课题。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认真组织学习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变化,真正做到把《条例》深学、精学、细学,学懂、学通、学透,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行动自觉。
主题宣讲:让儿童眼里有光
眼有星辰大海,心有繁花似锦。教育的艺术不在于传授知识,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如何让学生心中有爱,眼里有光,是每位教师需要深思的问题。围绕让儿童眼里有光这一主题,党支部成员罗雯娟同志和刘宇婷同志进行了主题宣讲。
儿童应该眼中有光,心中有梦
刘宇婷同志从孩子们真实而又生气勃勃的校园生活中,体会到让孩子眼里有光就是要唤醒空间,让孩子在育人场景中浸润提升,启智增慧。让孩子眼里有光就是要因材施教,让孩子在多元学习中勤学善思,乐于合作。让儿童眼里有光就是要多方联动,让孩子在实践体验中自信自强,全面发展。教师们要争做自带光芒,播撒光芒,助力每个孩子生命成长的重要他人。
儿童眼里的光,是不同的符号。
罗雯娟同志认为儿童眼里的光是加号,需要给予赞赏和肯定;儿童眼里的光是感叹号,需要进行唤醒和点燃;儿童眼里的光是省略号,需要我们的等待与包容。让儿童眼里有光,是给予他们成长路上更多期待,是给予他们探究知识时更多鼓励,更是给予他们个性化成长更多宽容。而教师要努力成为“光”这个字里托举火把的人,托举儿童,为他们加油,为他们鼓励,让他们眼里有光、心中有爱、脚下有力!
主题宣讲:教育家精神指引前行
“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教育家精神”是教师发展的灵魂和底蕴,也是教师成长的标杆和灯塔。支部纪检委员张丽副校长和支部副书记姚建法副校长向全体党员讲述了他们心中的教育家精神。
教育家精神是精神引领下立德树人的精神实践
张丽同志认为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是中国教育家一贯坚守的风骨,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是中国教育家一向秉持的血脉。应该将教育家精神化到教师生命中,化到校园文化中,化到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家精神引领我们更好地去理解新时代教育“为何”“何为”“何以”,坚守职业信念,躬耕三尺讲台,让日常的教育教学闪耀教育家精神之光。
教育家精神指引前行是“真”的平台“动”的舞台
姚建法同志表示教育家精神是教师共同的追求与行动。首先从“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的演进逻辑向全体党员阐述了时代价值。然后具体阐述了“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的学校实践——六专行动:专项阅读、专心交往、专家引航、专业表达、专题研究。最后强调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防止“教师成了教科书的样子”,避免“学生成了练习本的样子”,进而成为三类人:一是成就自我,成就他人,做诗意教育的点灯人;二是明确目标,潜心研修,做扎根讲台的引路人;三是把握要求,积极参与,做扎根教育的带头人。
方案解读:党纪学习教育方案
党支部副书记姚建法从五个方面为全体党员同志解读了《新桥实验小学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一、坚持原文深入学,入脑入心入行。二、坚持案例共享学,知敬知畏知长。三、坚持培训助研学,同化内化转化。四、坚持笃行践学习,即知即改即成。五、坚持督责促共学,见行见效见心。
书记总结
党支部书记张红梅校长最后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党员教师要守住师德师风的底线,弘扬教育家精神,把党纪学习激发出来的干劲和热情,转化为服务学校、服务师生发展的奋进力量!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党员教师们纷纷表示,要秉承不畏险阻的拼搏精神,坚定政治信念,严守党规党纪,筑牢崇廉拒腐的思想堤坝,让清风正气在新征程上更加充盈。同时,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永葆入党初心,践行使命担当,以实际行动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人民好教师。
(摄影:李贲 撰稿:钱桔欣 审核:姚建法)